2005年起,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,不再核發(fā)合格證書,只發(fā)放考試成績通知單。這是記者昨天從人事考試中心獲悉的。 有關人士接受記者采訪時解釋,申請職稱時,提供考試成績通知單就可以了,這么調整是適應信息化的需要,考生信息進入數據庫,這樣也可以避免等級證書造假。據悉,明年全國職稱英語等級考試大綱和其他語種考試大綱的內容不變。 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時間為2005年4月10日上午9:00-11:00,報名人員須于2004年11月29日至12月12日,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(www.bjpta.gov.cn),現場報名確認時間:2004年12月8日至12月12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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